首頁
部落格
Facebook專頁
ENGLISH
珍藏特展
目錄導覽
技術體驗
成果網站資源
目錄導覽首頁
HOTKEY快速導覽
內容主題
典藏機構
進階搜尋
資源聯盟
首頁
目錄導覽
內容主題
檔案
資源委員會檔案
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
總務
總類
首頁
目錄導覽
典藏機構與計畫
國史館
國史館典藏國家檔案與總統文物數位化中程計畫
資源委員會檔案
卷名:司法院各項法令解釋(003-010101-0807)
推薦分享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典藏號:003-010101-0807
資料類型:
型式:靜態圖像、文字
檔案層級:卷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行政-法令規章
人名資訊:余覺、史延程、吳昆吾、周子孜、孫鴻霖、申守真、郗朝俊、劉世卿、居正、廖江南、張羣、胡績、鄭文禮、白崇禧、張聯淵、樓觀光
地名資訊:南京、臺灣、威寧(貴州)、常德(湖南)、廣州、柳州(廣西)、永安(福建)、青島、玉門(甘肅)、寧海(浙江)、岳池(四川)、江津(四川)、西昌(西康)、鎮江(江蘇)、高雄
描述:
內容描述:司法院解釋土地法第一百條第一款所謂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係指因正當事由有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之必要而言及禁煙罰金充獎規則第一條所稱煙毒案判處沒收財產之變價係僅指依禁煙禁毒治罪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沒收產之變價又衛生署呈請解釋醫師可否同時墊行中醫師業務經司法院統一解釋法令會議議決醫師考試與中醫考試均及格者其同時執行兩種業務並無限制,司法院議決優待出征抗敵軍人家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謂約定或法定期限係指約定或法定之回贖權除斥期間而言又同條第二項之提前贖回惟在出征抗敵期內乃得而為之如在出征抗敵期內業已提出典價為回贖之意思表示其回贖之效力不因提起訴訟在退伍之後而受影響等各種法令疑義解釋
版本:原件
保存狀況:良好
出版者:
出版者:數位化執行單位:國史館典藏國家檔案與總統文物數位化中程計畫
日期:
時間(起迄):1947/06/17~ 1948/08/06
格式:
數量:1
語言:
語文:中文
關聯:
檔案層次:資源委員會檔案-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司法院各項法令解釋
管理權:
典藏地:國史館新店辦公室
瀏覽使用限制:開放
影像使用限制:限閱
原檔使用限制:開放
授權聯絡窗口
秘書處秘書科
02-23161062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作者不詳(1947/06/17~ 1948/08/06)。[卷名:司法院各項法令解釋(003-010101-0807)]。《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43/51/70.html(2013/03/16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43/51/70.html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感謝您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為了讓資料更容易被檢索利用,請選擇和這項數位資源相關的詞彙:
中醫師
寧海
岳池
周子
威寧
請填入更適合的關鍵詞
推薦藏品
卷名:電信事務所組織章程案(003-...
卷名:調整資源委員會組織機構案(二)...
卷名:召集有關機關會商各項草案(五)...
卷名:贛西煤礦局組織案(003-01...
卷名:各機關組織變更及隸屬移轉案(一...
卷名:奉頒法令規章案─撫卹救濟(二)...